我们确实很馋,也确实吃了不少……
我老婆对此图的内容有实质性的帮助。
blog of erain
先摘抄一则
没有什么比好的文学更能唤醒社会的心灵,这解释了为何所有独裁政权,不论打着什么旗帜,第一件要做的事,都是实施审查制度。他们试图控制文学生命,因为他 们见到文学生命是危害权力的种子。好的文学,能唤醒人的批判性精神,创造一批更难被操纵的公民。——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秘鲁作家略萨如是说。
现在好了,我们终于要回国了,我没有变成法国人,没有西化,仍然没有习惯棍面包奶酪,没有习惯葡萄酒,没有习惯路边的咖啡馆。我要回去了,如果说我无比怅然那是装逼,我头脑混乱,语无伦次。现在好了,我的梦醒时分到了。
小萌回京,我去送机。之前和好几拨人吃饭,有我们做的,也有别人请的。和若干个朋友聊天,小萌被两次问及同一个问题:“你要回国了,心情如何啊?”小萌想了半天,回答说:“也没觉得怎么着,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或许,我猜,他们想听出一番感慨或者某些针砭时弊的豪言壮志。所以他们问错人了,忽略了我老的存在,我可以写出一篇洋洋洒洒的文章来回答“她要回国了,你心情如何”这个问题,甚至可以配图。其实对于我们俩,回去与否感情上都没有太大不同,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分离”——这让我想起曾经我在国内她在国外的那段时光。我不喜欢分离,我读到过很多悲伤的故事,有太多就是因为这两个字。
独自回家的路上我打了一路的电话,小萌在飞机起飞的最后一刻还在和我聊天。我开始感激电话这个伟大的发明,否则一个半小时漫长的回家旅途肯定让人感到绝望。
她回到家整理行李,我回到家整理心情。
我开始思考我的归国感言,准备写下一点什么作为应付和巴黎say goodbye时候的陈词。我到底留恋法国什么呢?金发碧眼的美女?便宜好喝的咖啡?无比温存的阳光和数不过来的好天气?真正的互联网?
如下皆为听闻。
阿拉伯人之可怕的表现之一是在法国的留学生都不敢直呼其为“阿拉伯人”,中文也不成,据说他们听的懂。不过我的理解是他们并不知道中文所谓“阿拉伯人”说的是什么,但是他们非常敏感。比如你对着他们说这几个字,就好比有人在你面前用英语说Chinese如何如何,并指手画脚一样,何况从发音来讲“阿拉伯”和法语Arabe简直如出一辙。所以最好不要这么做,因此我听到过很多人用不同的简称取而代之,譬如“阿人”,“神灯人”,“小阿”,再譬如“阿叉”。
说阿叉的多是女生,就像“傻逼”、“牛逼”之类的词汇到了女生嘴里总要软化一下以正视听,遂变成了“傻X”或“牛X”,所以可以看得出“阿叉”这个代称中包含的无限恨意。
这不能怪我们,用句俗话就是阿叉们“自作孽”。在法国巴黎的华人认知里,阿拉伯人简直就是危险的代名词,偷盗、抢劫和各种各样的暴力冲突,而更可怕的是法国警方对他们的态度简直是熟视无睹,有的时候做的太过分了警方也只不过声明一下,打个擦边球,丝毫不损阿拉伯人的锐气。据说前日有一段视频记录了一伙阿人在公路上劫持了一辆汽车,将里面的法国白人痛打了一顿,边打边骂“肮脏的法国人!肮脏的法国人!(Salle francais!)”。这段视频被一个有良知的法国警察放到网上,结果他被追究革职,“上面的”解释是“该视频会影响一部分族群的不满”。莫要说我们亚洲人,法国人看了这视频和报道也会心头一紧。说道原因,也是历时已久且因素复杂。法国人自己骂起来也面面俱到,不过到头来也只能是一声叹息。没办法,现在阿拉伯人已经融入法国社会太深。
其实法国人也对阿人敬而远之,他们也怕,但事实让他们更容易接受现实,尽可能与其修好。何况法国还高扬“自由、博爱、平等”的大旗,还要在欧洲做表帅。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很有意思:说有个法国男子在路上走,看到有阿人,害怕到前方五十米就立马换道走另一条路。
在很多华人看来,法国治安的不安定因素总要归咎于两种人:黑人和阿人。不过黑人的口碑其实比阿人还好些。黑人更多的是野蛮,而阿人则是坏。怎么个坏法呢,用具中国古语来讲就是他们觉得“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所以他们一直酝酿着发动圣战,让阿拉伯世界得到世界范围内的统一。这里还有一个例子:说一个阿拉伯人历尽艰辛拿到了法国公民的合法身份,结果第二天就被一帮阿人劫了并殴打。显然在凶犯的眼里他已经不是同类了。
当然阿拉伯人还不能称得上是最危险的一类人。真正危险的是阿拉伯黑人。他们拥有超强的体力和无限的破坏欲,简直是撒旦的代名词。黑人的野蛮结合了阿拉伯人的复仇心理,当他们游走在街道上的时候,会给整个区域带来莫名巨大的压力。他们让巴黎93省之类的几个地区闻名遐迩,让人们习惯了被抢劫和偷盗,让警察和政府头疼不已,让自己成为了巴黎夜晚真正的主人。
影片讲述了自机器时代以来人类一个美好的梦,以及这个梦的破灭。
之前我最喜欢的人工智能形象来自一部叫做《霹雳五号》的影片,叫“机器人五号”。这是一部八十年代出品的科幻类喜剧,机器人五号从形象上来讲可以说是后来Wall-E的前身,很讨人喜。影片从非常积极的一面探讨了人工智能的方向,让机器人站到了人类阵营。影片最精彩的地方是机器人五号“奇迹般地”拥有智慧后的一次测试,机器人理解了人类的笑话,发出了“会心”的笑声,以此证实了它表现的情感不是模拟或者简单的程序输出,而是自发的。这个情节的安排实在是令人叫绝,比著名的图灵实验更巧妙,不要说机器人对于人类幽默的理解,就是对于非母语的外语笑话的理解都是异常困难的。这样看来人工智能着实不可思议。
人类对于人工智能的迷恋是一种对自身智慧迷恋的延续,同样的,人类对自己独有的感情更加着迷。但人类拥有和地球上所有的生命体一样脆弱的生物形态,任何灾难都可能结束人类的生命。所以赋予机器以人类的智慧是一种对于不可知未来的寄托,人类希望将自身最精华的部分赋予更加持久的机体之上以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永恒。但这种1+1的实验结果并不等于2,至少要实现这个结果历尽千辛。然而事实的另一面是人类浪漫主义的乐观憧憬似乎忽略了人本身的局限性,这里并不从生物学上说明碳基础的生命的问题,仅仅从我们最引以为豪的智慧来讲也并非完美——客观地说简直是瑕疵毕露,漏洞百出。
将智慧和情感注入机器的失败是自始至终的——机器的绝对逻辑面对人类情感这样充满模棱两可的思维模式必定产生矛盾,如果能顺利突破这个瓶颈我们也许可以期待更加高明智慧的产生(不过更可能的是走火入魔,造出下一个弗兰肯斯坦)。但《人工智能》这部影片的精彩则在于揭示了人性本身的缺陷。机器人以“获得爱”为最终目标之后所有的行为都出于善意,但恰恰事与愿违,实际情况比想象的复杂得多。从被人类歧视到抛弃,机器人没有找到爱的感觉,如果是人,哪怕是一般的生物,在这样的经历下至少都会诞生出恨,由恨生爱是一个经典的途径。但作为无生命体的机器人,他们无法理解,甚至是无法感知。到最后面对他的创造者,他也仍旧是被作为机器对待,人类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去贡献出爱,反而寄希望通过人工智能让一个机器人获得爱,这无疑是一个充满讽刺的悲剧结局。
尽管最终David通过更高智能的类人生命体所帮助,在两千年后恢复了知觉并被爱。但对人类来说也没有实现最初的目标。
看来人类若要延续智慧和爱,我老说句实话吧——还得当自强。
读《红妆(女性的古典)》。这是一本吴凌云所编著的介绍中国古代女子服饰审美的书,也是我带到巴黎后剩下的最后一本没有读完的书。这本书是我弟弟很久之前买的,所以说购买此书的动机很有意思,当时我弟弟在学厨师,他花了很多钱买了一些很大部头的工具书,其中就有这本。一个厨师不看菜谱却看上了美学书籍到底是为了什么呢?难道真应了那句话:不想当画家的厨师不是好司机?不过后来我弟给了我解释,原来他当时在学食品雕刻,而雕刻的主题之一就是古代美女,所以购买此书确实也是为了工作需要。
这本书是我妈托人从北京带到巴黎的,跨越了千山万水结果被告知带错了。因为这并不是我想要的那本,所以一直放在家中没怎么读过。但到了今天我已经快要回国,书这种又占分量又占体积的东西自然不会都带回国,所以我最近就都把没看过的书都看了一遍,过了目也就不觉得亏了。但读了读这本《红妆》还觉得很有意思。
这本书中有很多有趣的故事,摘抄两个最近看到的关于女性秀发的。怎么说呢,一个挺恶心的,另一个,挺悚动的。
一则讲的是护法的秘方:
明熹宗的乳母客氏四十岁的时候头发仍如少女般乌黑润泽,他的护法方法是每天让一群宫女手持梳具环侍左右,轮流用口中津液把数字沾湿为她梳发,这种方法还有个名字叫“群仙液”,据说是岭南传入宫中的。
二则讲的是结发夫妻的爱情故事:
《新唐书 列女传》中,贾直言获罪被免官,并流放岭南,他临行前与年轻的妻子董氏告别,说此去生死未卜,让妻子改嫁。董氏听后当时并没有回答,回房间用绳子束发,让丈夫署字封识,然后才对丈夫说:“非君不解,毕死不开。”二十年后,贾直言终于还乡,董氏的头发上封识依然。贾直言为她解开封识,董氏这才能洗发,洗的时候,所有的头发都脱落了。
后面肯定有更有趣的故事,待我慢慢看来。
续前文。
【未完待续,不断不定期更新】
《死亡幻觉》
我们生活在危机四伏的 原初宇宙 中。由于某些不可知的原因,原初宇宙会偶尔偏离正常的时间轨道,走向注定毁灭的歧路——离线宇宙。离线宇宙出现的第一个信号 是“圣物”的降临。为免于整个世界的覆灭,某个被“上帝”选中的“活体接受者”必须在离线宇宙的大限到来之前,将“圣物”送还原初宇宙。而他周围的“被控体”将竭尽所能诱使他完成这一天降大任——“神圣调停”。在这之后,离线宇宙将准时关闭,原初宇宙则返回“歧路”的起点,继续沿原有方向运行。而包括“活体接受者”在内的一切“被控体”,都将不复记忆。心中只留些许残片,仿佛大梦初醒。 (来源)
很多科幻佳作之所以不能被人们认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人们习惯以讹传讹地作出判定。如同这样一部电影《DonnieDarko》被翻译成中文之后就成了“死亡幻觉”,但这样的名称和影片海报一样,除了噱头还是噱头。我也是受了这些影响迟到很久才观看这部影片,看完之后才明白这是一部很好的科幻片,影片不是简单地停留在了对于“死亡”这个主题的讨论,而以一种更独特的视角来进行解说。
在科幻题材的小说分类的问题上,有一种”软科幻“和”硬科幻“之分。我的理解是,所谓”硬科幻“,指的是那些直接与当代科学发展相关的和衍生出来的主题,比如航空航天主题或者是物种变化等等,按照这个逻辑,外星生命体或者生物变异等主题也属于硬科幻(但我并不喜欢把超人或者僵尸什么的归为此类,因为前者空想成分过大,而后者一般来自于科学事故);而对于软科幻,一般的理解是在一些假说或者非科学层面的理论上面建立起来的小说,比如写心理感应或者再宽泛一点,比如魔法。当然这里讲的魔法是和科学相辅相成的,比如在历史上的某个阶段,医学和巫术并不分家,科学亦然。由此可见软科幻包含的范畴应该更广,按照我的划分,所有超级英雄都该归为此类。
这种题材划分也可以用在科幻电影上。然而这样的划分实在太过粗糙,因为你会发现有的电影很难判定其科学和幻想的比例。这些电影在视觉上并没有给人很科幻的效果,但是却令人看完之后陷入深深的思考。这是因为这类影片往往跳脱了科学的表层,探讨了一些人类所面对的终极问题,而如果从学科来划分的话,这些电影应该不能再叫做”科幻电影“而应该叫做”哲学幻想电影“了。
比如《骇客帝国1》中探讨了对于”真实“这个概念的认识,比如《这个男人来自地球》点到了人类“认知”的局限性,《Inception》这部电影更是对“存在”这个定义进行发问。这些电影往往是科幻片中的上乘之作,因为很多时候哲学观点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更不要说用图像了。《死亡幻觉》展示的主题就属于这个范畴。日本漫画家今敏曾有几部著名的影片,被称为“不可能拍成电影”的作品,这些作品描绘现实和虚构杂糅的主题,以及人们的内心。从这个意义上讲,很多哲学范畴的题材也几乎是不可能搬上银幕的。因为电影语言的局限和哲学概念本身的晦涩,让这种电影很容易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或者走向另一个极端:过剩的信息和难以捋清头绪的情节。
《死亡幻觉》的有趣不仅在于我们难以以“软、硬科幻”来把它归类。更在于让人对其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你可以从影片中的关键《时间旅行奥义》来理解影片,也可以从“幻觉”这个层面来理解,甚至可以从宗教救赎或青年成长所面对的心理危机来阐述影片。怎么看似乎都说的通,然后你又不能说这是唯一的理解。《死亡幻觉》的科学理论基础是虫洞,时空旅行以及少部分并行宇宙的概念。这些理论在今天仍然是理论物理学中的前沿,相比之前关于时空旅行的影片比如《回到未来》,《死亡幻觉》能够体现当今的科学水平——“时间机器”已经从幻想阶段进步到了更加具体的理论阶段,已经和广义相对论和宇宙形成产生了联系。
说到这里,不免提一下,这是10年前的电影。10年之后的今天科幻电影可以触碰的题材又有哪些呢?其实已经有电影开始做出尝试了,比如《Mr Nobody》对于量子物理前沿的
M-theory
的奥义进行了阐述和表现。客观地说,《Mr nobody》绝对比《死亡幻觉》更难以理解和晦涩。
另:
看此片要看导演剪辑版,其中加入的《时空旅行奥义》的部分是看明白电影的关键。(但比较郁闷的是,我看的版本,居然没有对这部分内容进行翻译。)
某个善于失去朋友的人。
我的一个昔日的朋友让我给他从巴黎带几粒石头,电话之中我近乎轻蔑地回绝了他的要求。我想他是个薄幸之人,自从我来到巴黎之后,我们的联系就如意料之中那样疏远了,淡漠了,他自愿地疏远了我,主动地,以一种疏远了所有人的姿态。然而作为一个朋友,对于我,这种行为简直不可容忍。还要我给他带石头?!从巴黎!我只简单地告诉了他“巴黎的大街上可没有石头”。尽管这是事实,但我想,是的,这就是事实。
某个人和他昔日的朋友曾有一些快乐的岁月,那些岁月现在想起来觉得不那么真实。不真实的原因是曾经的那些经历难以与他昔日的朋友的现在相联系到一起。若在过去,朋友几乎就形同影子,有太阳的地方就在一起,说“联系”都是见外的话,不就是想让我多去你家几次么?他们一起逃课,一起回家,一起吃喝,一起玩乐。那么多一起让他觉得昔日是幸福的,就像《小王子》里狐狸面对那片麦田,爱屋及乌,他觉得回家路过的那片林荫路无比的美好,现在想起来是因为三个简单而又不简单的字:因为“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我们有多少年没在一起了?五年?十年?其实并没有,大概也就三年多……我原以为这个时间会更长些。
我曾说过(至少是以为过)这薄幸的行为对于我这是无可饶恕的。我觉得我还像一个最好的朋友一样记挂着他,觉得我回去以后还能一起把酒欢笑,一起纵情山水,指点江山。但最近一次在网上的联系却让我变得忧心忡忡。“最好的朋友”这类东西就像一种美好的东西,如果你觉得他很美好,就不要在现实之中将之还原,否则必定失望。现在我至少意识到了这一点,“改变”是无时无刻都在进行中的,并且是所有改变之中唯一不变的东西。那些刻在记忆里对于伟大友谊的美妙场景其实已经老旧、残破,里面的人也今非昔比,如果失望,那么双方面肯定都互相失望。朋友就是一个逐渐失去的过程,如果你觉得曾经有很多朋友的话——如果你认为曾经还有很多所谓“至交”,那这个失去的速度会更快。
当某人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其实已经想明白了。善于失去朋友的根本原因在于他自己。他把“朋友”这个级别定的太高了,或许完全可以把这个真么高的级别改成“知己”什么的,再在朋友前加上“酒肉”或“说笑”二字。因“得一知己”这样的动作本来难度系数极大,所以即使没有也不必大过失望;而酒肉朋友不仅多得,还真不易失去。至于“最好的朋友”这样充满浪漫主义的词汇,还是早早忘却了好,常把这几个字挂在嘴边的肯定是没长大的或者是没活明白的。
这善于失去朋友的人想明白了一切,却因此感到越发的孤独和寂寥。他独坐了许久,最后走上街,去找几粒石头。
_____另____
《仙剑奇侠传4》里一开始就有一个场景名曰:石沉溪洞。今天重新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我恍然大悟,这四个字暗藏的玄机被我想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