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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4 中国与法国的差别之管中窥豹06 [星期四 巴黎 雨]

这次,我们说说孩子。

在此之前,先澄清一个事实。如果一对外国夫妇在法国生了孩子,是不是孩子就是法国国籍呢?答案不免令人失望:否。同时要补充一句:已经不是这样了。补 充的意思就是曾经(在不长的几年或者是几年前,具体尚未考证)这个条件从句是肯定的,但是现在法国已经不再以一个“移民国”的姿态示人了,不过对于孩子, 我不得不承认,目前,在法国,他们还是幸福的。

另一个事实却很值得人深思:法国的小学在招收新生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门槛。一项法律规定所有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并且把这种权利提高到了国家义务的 高度,而这项义务涵盖面之广令人赞叹——无论法国本国国民还是外国人的子女,无论肤色,无论有无疾病,无论信仰是否不同,孩子,都是必须在规定年龄开始接 受教育的。并且教育是免费的。这项规定本身似乎并不值得令人深思,但是如果我告诉你,这项法律保护的儿童里面同样包含了“没有身份的”儿童的话,你是不是 会感到惊讶呢?

按照一般的逻辑来说:一个孩子没有身份(un enfant sans papier)的话(通常是他们的父母没有合法身份),应该是不享有受教育的 权利的。因为他们是非法的,在中国这个逻辑也说得通,如果孩子的父亲是非法的,那么孩子大都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牵连和影响。而对于法国人,他们运用的是另 一个逻辑。 几乎所有小学都会明示“我们接收无身份的学生”这让人同样感觉不可思议。但是如果从人道和人权的角度去理解就显得合理且合情理。法国人的逻辑是:一个 孩子如果没有身份,那并不是孩子的错,而是孩子父母的错,所以是不是有合法身份能够上学并不是孩子自己可以决定的——如果这是一个灾难的话,孩子是无辜 的。既然孩子是无辜的,那么他们就不应该失去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所以,他们也是同样受法律保护而不必受到父母非法身份的影响。 当然,这似乎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另一方面的法律——非法移民对于任何国家都是严厉打击的对象。所以会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当警方得知某人一家都是非法身 份,便会去抓他们进监狱或遣送回国,而当他们去学校抓他们的孩子的时候,会马上有某些人站出来挡在孩子身前说:你们不能抓走孩子,他们应该留在这里上学!

这些人属于一些教育协会,非政府组织。但是他们会利用法律来保护孩子——即使这个孩子没有合法身份。他们会帮助孩子在未成年的阶段完成教育以及生活,即使 警察也对此也不能如何。这样一来,他们的父母很可能从中受益,看在孩子的份上也不至于被冷冰冰地遣散回国了。 在这里我又提到了协会Association,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这些协会起到的作用已经大到可以对抗某些国家权力。我可以理解的是他们运用了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但是这些保护的举措的执行确是有效果的。而对于我国,公共协会的权利却永远屈服于政府权力之下,即使他们有可以捍卫自己的法律,但面对政府意志 法律就疲软了。话说到这里,不免引发我另一个思考——到底谁是法律的制定者?是政府还是大众?仅通过这样一个看似极端的案例我便可以感到,在法国,法律的 制定者是大众——至少某些法律,某些针对大众的法律,其受益者也是大众。刨除法律角度不谈,孩子们权利的保护不可不说是人权和人道的进步。

当然,仅从这一点来说并不能够证明法国的人权如何怎样,而且我本人也反对非法移民。但我们是否能够也按照这个思路去想一想,回顾一下我们理解中的所谓 人道和人权。我承认我们的理解不同,但是我同样承认在这个时代,我们的国人缺乏一种“大众”观念,尽管我们津津乐道于我们的人口众多,但是更缺乏一种大众 的凝聚力。

最后说另一个有趣的事实:在澳大利亚,如果一个人被查出来没有身份,那么他会被扭送至监狱关一段时间,之后会被遣送回国,但是他需要缴纳大笔犯罪的处 罚金以及遣送回国的飞机票钱,以及在监狱里关押这段时间的伙食住宿费!否则,想走也是难事儿。不过在法国,这个人不用交任何费用,只要他的国家允许他被遣 送回国,法国政府会很高兴地支付机票钱,甚至递上一张2000欧的支票作为回家的盘缠,拍拍肩膀亲切地说一句:Au revoir!当然,机票是 Aller sans retour(单程无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