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自己以前写的两句话,觉得居然写的很酷。
一曰:“晚上睡觉,外面雷雨交加,我在梦里落荒而逃。”
另一曰:“我要在这下雨天描绘一个晴朗的故事,这太难了。仿佛凭空憋一个屁和强挤一个笑容——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时间问题。”
这两句话是在一个阴雨天里写下的,那一天感觉事事不顺心烦意乱。 但无论如何,那一天的某段时间里,太阳还是探出了头。走在阳光之下,让人感觉心情舒畅了很多。我一直以为一个城市的天气决定了一个城市人的性格,像北京这 样一个北方城市、四季分明、风来则是狂风,雨到则是倾盆,一切痛痛快快,甚至简单粗暴。北方大陆性季风气候的天气培养了北京人爱憎分明,虽油滑而又不失局 气的特点。 而在巴黎,虽然夏天有着充足的长时间的日照,但一到冬天,这里便沿袭了北方寒流带来的冷酷。整整一周都看不到太阳,从早到晚都是灰色的天空,时不时会 有雨落下,或者是一些细碎的冰雪。但触地即化,丝毫形不成积雪。人们就在这一片潮湿低靡的气氛中行走着,打伞也不是,不打伞也不是,一切都被浇湿但又不够 淋漓。这样的天空下人们只能想到一些消极的词汇,如果将这些词汇汇总,形成一段文字,或者一段音乐,或者一幅图画,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忧郁。 这不是我喜欢的风格,尽管我喜欢蒙克,但我喜欢他因为他的作品中贯穿了一种弥久的情感。但我所追寻的恰是相反感觉,就像站在烈日照耀下的麦田之中的文森特,不怕强烈,只怕不够强烈。